根据全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精神及《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弋府办字〔2015〕93号)安排部署,弋阳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5日结束,请符合条件还未申报的代课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垦殖场、街道办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弋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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